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日訊 今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則懸賞標的額為2億元的執行公告,賞金最高可達2000萬。
山東高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青島永匯興業工程設備配套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唐萬新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唐萬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唐萬新,男,1964年4月3日出生,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曾用公民身份證號:650103196404031819)。
生效法律文書案號:(2019)魯民初32號
執行案號:(2022)魯執2號
申請執行標的額:2億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等
未履行標的額:2億元及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等
懸賞金比例:線索提供人提供財產線索所取得的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
懸賞期限:標的全部執行完畢。
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符合懸賞執行相關規定(被執行人已發現未處分財產不屬于懸賞范圍;多人向山東高院提供同一財產線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經登記的順序,只有第一順位的舉報人才能獲得獎勵)。
舉報電話:0531-51797733。
山東高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財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